• 索 引 号:minzhengju/2022-00090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民发〔2022〕229号关于印发《省市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民发〔2022229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省市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市调研督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清水县民政局

                                                                                                         2022930

省市调研督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针对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题调研和全市“过筛子清盘子强底子”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及省乡村振兴局下发清单中指出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和兜底保障质量,制定方案。

一、整改责任及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王建军    

责任室:低保办、福慈股、财务室

实施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01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需持续推进,基层经办人员还存在对新的系列审批表册有关规范内容不够熟悉的问题。

要全面排查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对照清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清水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申请材料,以及全省新统一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档案资料目录及样表附件,组织乡镇经办干部对社会救助对象档案建立、运行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梳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非必要不重建和“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及时查漏补缺,凡因病因学因残导致生活困难纳入缺少佐证材料的要全部进来信息数据缺少的予以补填、涂改明显的必须重新更换,确保档案资料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能够准确反映保障家庭的实际情况

二要强化便民之策,增强救助时效。盯紧压实乡镇社会救助主体责任,严防将入户调查等关键工作交给村委会承接,坚决整治村干部插手社会救助对象、村级确定对象类别等违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运行。要严格按照便民利民服务要求,社会救助对象档案中全面取消村级困难证明,入户调查”栏不能出现村委会加盖印章的情况。个人申请书中群众自己填写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时,能填的可填、填不上的不能强行要求,防止人为增设门槛,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增强救助工作时效。

三要理清逻辑关系,完善档案信息。加强对乡镇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理清档案资料各信息间的逻辑关系,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指导标准的才能纳入保障范围,严防填写信息出现年标准与月标准相互混淆、无据可查数据、逻辑关系混乱等现象;对档案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补助标准之和低于低保指导标准的对象,以及因病因学因残纳入但没有填写额外支出的对象,要重新核算收入、支出情况,严肃整治保障不到位和认定不精准引发的“错保”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签字责任,,严格审查档案资料,佐证材料缺失、信息不够完备、逻辑关系不清的,退回完善后再签字盖章,杜绝空表盖章和代签导致监管缺失。做到“申请一户、建档一户,初审一户、上报一户”,并及时补充动态管理资料

四要分层分类培训,提升经办能力。在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常规性培训的同时,根据经办人员岗位调整变动情况,适时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实现对民政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乡镇民政助理员、驻村干部及村委干部的全覆盖,使其明确入户调查的内容有哪些,学会怎么把情况调查清楚,为精准落实政策、精准认定对象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要严格实施程序,公平公正操作督促乡镇全面取消已不适用的“综合测评办法”,严格按照新的政策文件规定,坚持把“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作为根本的要求,严把受理、调查、初审等关键环节,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度。要坚持拟纳入救助对象公示制度,按照“无异议、不评议”原则,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二)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生活必需品工作方面需加快进度,尽快按需求购置必要生活必需品,进一步改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条件。

要坚持因人施策,确定照护方式。继续按照对生活能够自理、亲属有责任和有监护能力的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三种办法,因人而异地确定照料方式,在统筹使用照料护理费用上不搞“一刀切”,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监护照料的基础作用,与第三方力量共同发力,提升照料服务水平。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加大关爱服务力度,切实解决好特困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要明确服务标准,强化监管措施。对于由政府购买第三方力量提供居家照料服务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根据本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共同生活人员数量,以及监护人日常照料等情况,科学确定统筹使用照料护理费用的数量和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工作台账和影像资料,做到对标服务、有据可查。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抽查检查,督促第三方机构做好照料服务,严防“一买了之”导致视觉贫困问题反复发生。

三要提早谋划安排,按需发放物资。各乡镇要紧紧围绕落实“四个一”服务要求,及早安排部署,按照缺什么发什么的原则,摸清特困人员需求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局相关股室要抓紧办理统一采购手续,按时将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结合历年温暖过冬工作要求,提前做好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煤炭计划。要坚决克服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严防以现金代替实物“一发了之”,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生活必需品能更好地发挥使用效益。

三、整改工作有关要求

对于省市调研反馈的档案不规范、经办人员业务不够熟悉具体问题,各乡镇要照单全收,督促乡镇分管领导按照现场交办意见、举一反三检视、从中汲取教训,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效果真实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对账清零销号,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层基础,全力做好2022年度国家和省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准备工作,务必于101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报送整改情况。局相关股室要根据乡镇上报的特困人员需求台账,于1010前完成衣物等必须品和燃煤的采购手续。县民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质量。

 

附件:省市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