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2〕251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工作自评的报告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甘民电〔2022〕104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政部门成效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围绕兜底保障,扎实开展自评工作。2022年,清水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工作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10份,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576户25697,占农业人口8.69%。其中:一二类5505户12331人(一类1262户2088人,二类4243户10243人,单人户低保2427人),占农业人口4.17%;三四类3419户14894人(三类2908户12565人,四类163户801人),占农业人口4.52%。农村特困供养户910户968人,孤儿2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8人。全县已脱贫20753户94176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042户14617人(其中一二类低保对象1687户5783人、三四类低保1017户4517人、特困供养120户139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4户4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218户4178人、临时救助2075户4671人);脱贫不稳定人口700户3311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03户1644人(其中纳入一二类低保215户884人、三四类低保77户392人、特困供养5户5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2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户20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06户363人、临时救助98户249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124户4559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892户3251人(其中:纳入一二类低保448户1545人、三四类低保244户1085人、特困供养4户8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99户61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户20人、临时救助173户40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5户214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1户151人(其中:纳入一二类低保24户109人、三四类低保5户27人、特困供养1户1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1户1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1人、临时救助18户85人)。落实临时救助9802户20003人。1-10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337.135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779.7956万元、孤儿供养资金26.99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资金176.14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065.715万元、临时救助2281.5818万元。
二、自评认定
在兜底保障工作中,我局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了社会救助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农村各类兜底对象做到按标施保、按标供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我县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达到了应兜尽兜的标准。
三、主要做法
(一)完善保障机制,全面部署落实。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改革创新,研究制定了《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兜底保障专责组工作方案》、《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领域中央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清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清水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救助制度,健全保障体系,强化兜底实效。健全组织体系保障,成立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充分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专责组作用,定期组织兜底保障专责组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兜底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兜底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培训,确保了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执行效果。加强基层力量,积极衔接县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聘用县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核查业务协理员72人,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力量。
(二)精准认定对象,实现应兜尽兜。全面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积极开展提标提补、动态监测、档案管理、专项治理、渐退机制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困难人员主动发现、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和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持续推行“下沉村户、主动发现、走访排查、精准认定、暖心服务、及时救助”措施,对全县所有“三类户”防贫监测对象,持续摸排核查,进行个案分析、甄别筛选,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对符合救助对象有效落实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和综合社会救助等政策。不断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改革创新,适度扩展特困供养人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特困难供养;调整优化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单人户”施保政策;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常态化推进“暖冬行动”,全面推行“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做到政策不留空白,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确保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由2021年4788元提高到5268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2021年6228元提高到6852元。按照生活自理能力程度,对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有半自理能力的、有自理能力的,护理补贴从400元、280元、140元分别提高到451元、301元、150元。残疾人纳入单人施保2427人、整户施保277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6962人,其中:护理补贴4970人,享受生活补贴4808人,叠加享受两项补贴3287人。
(三)常态动态管理,实现应退尽退。严格执行最低生活审核确认管理办法,坚持在每月低保动态调整前,全面走访评估群众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加强源头“准入”管理。结合低保等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以“十查十看”为抓手,分组深入18乡镇,对现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采取逐村、逐户、逐人的方式进行核查,运用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甘肃省扶贫领域监督系统逐一进行相关数据核查对比,全面掌握车辆、财政供养、房产、商铺等情况,坚决剔除不符合的对象,谨防漏保漏救,实现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帮扶、早救助,做到了从“以评为主”到“以核为主”、“从事后救助”到“事中救助”、从“单一救助”到“综合救助”提质增效。累计组织入户核查社会救助对象及低保边缘户7220多户22000余人。新纳入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192户463人,农村特困供养85人,落实渐退353户1568人,动态调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档位71人,清退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295人。通过多措并举,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中一二类占比由2021年底的4.13%上升到4.17%,保障对象更加精准,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四)精细关爱措施,实现应养尽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托住底线、应养尽养”原则,以提升特殊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盯户到人包抓责任机制,进一步夯实了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基础。持续开展探视关爱服务。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村干部四级联合包保制度,按照“有爱心、有耐心、有能力,长年在家不外出,且邻近便于照顾”的要求,为全县968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监护责任人,持续落实“四个一”走访探视工作责任,全面开展监护责任人照护责任落实监督评判工作,有效防止了部分特困供养人员有饭吃不到嘴、有煤生不了火、有衣上不了身、被褥换洗不及时等问题。为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煤炭1100吨、棉被1189床、棉褥1189床、床单2378条,被套2378件,枕头1189个,枕巾2378条,枕套2378件,支出金额130.572万元、棉衣套装1210套、春秋套装1210套、T恤1210件、冬鞋1210双、春秋鞋1210双、袜子2420双、线衣1210套、内裤2420条、单拖鞋1210双、绵拖鞋1210双,支出金额合计482.514万元。组织志愿者1182多人为全县特困、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开展献爱心系列活动。组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队伍18支,规范运行“关爱儿童之家”,采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孤儿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8人,筛查建档留守儿童1849人,有效解决了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全面开展社会购买服务。侧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特殊需要,引入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县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实施护理补贴剥离制度。合理使用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科学统筹政府购买第三方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员、监护人三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用足用活养老服务平台12项固定服务项目及15项配套物品服务项目,每月为317名残疾特困人员落实服务,切实改善分散供养人员生活面貌。着力提高运营服务力。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不断探索已运行的三家养老机构科学管理运营方式。持续推行公建民营模式,委托具备养老服务专业管理经验和资质的“天水方舟为民养老服务中心”经营管理县老年养护院,实行一院双制、管办分离、双轨运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代管特困老人41名,面向社会接收有集中供养需求老人16名,既有效解决了儿女在外无暇照顾老人等特殊家庭的养老问题,又为社会人员提供了工作岗位,实现了“双赢”。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本着“有病治病,无病保健”的服务理念,在养老机构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专职大夫和2名护士常年坐诊,开展针灸、火疗、拔罐、艾灸等中医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入住老人提供经常性保健服务,彻底解决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看病难”的问题。严格执行三家养老机构疫情期间封闭式管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接种疫苗,定期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和三院全体职工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体检。
(五)高效救济救难,实现应救尽救。在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资金“托底、救急”作用。紧盯三类监测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家庭、因学因灾等生活困难人群,完善急难型、支出型对象认定办法,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科学确定救助标准,全面实施“分级审批”“应急救助”等政策规定,建立了救急救难“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至目前全县临时救助9802户20003人,救助资金2281.5818万元,实现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应救尽救”。特别是对577户高校就读大学生贫困家庭、33户突发意外事件致贫家庭进行了及时救助,让因病、因学造成困难的家庭得到了有效救助。
(六)加强协调联动,实现政策衔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等职能部门联系,完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加大监测处置力度,建立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不断推进帮扶责任落实。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衔接,精准把握兜底保障政策。制定下发《清水县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参与省、市民政部门兜底保障政策及民政业务培训4次,组织县直部门、18乡镇分管同志召开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会议4次,业务培训18乡镇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民政协理员、驻村工作队、村书记、村主任、村文书4次,确保了政策执行无偏差、不走样。加强兜底成员部门及乡镇协同监测,精准掌握兜底保障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及时将农村低保数据和乡村振兴大数据进行对接。全县已脱贫20753户94176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042户14617人(其中一二类低保对象1687户5783人、三四类低保1017户4517人、特困供养120户139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4户4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218户4178人、临时救助2075户4671人);脱贫不稳定人口700户3311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03户1644人(其中纳入一二类低保215户884人、三四类低保77户392人、特困供养5户5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2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户20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06户363人、临时救助98户249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124户4559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892户3251人(其中:纳入一二类低保448户1545人、三四类低保244户1085人、特困供养4户8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99户61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户20人、临时救助173户40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5户214人对象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41户151人(其中:纳入一二类低保24户109人、三四类低保5户27人、特困供养1户1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1户1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1人、临时救助18户85人)。
(七)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对照反馈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领域中央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共性问题逐一研判,查找产生原因,分析责任所在,明确整改举措,区分问题性质,抓紧整改落实,对即知即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一点带面,以鲜明的问题导向、强烈的问题意识,对兜底保障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进行“透视会诊”,入户核查,建立台账,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透明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加强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上的应兜尽兜、应退尽退;紧盯三类重点监测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家庭、因学因灾等生活困难人群,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出现因学、因病造成生活困难,实现对全县所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全覆盖;着眼长远,注重有针对性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逐步改变部分兜底保障对象“等、靠、要”思想,激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兜住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为助推乡村振兴和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清水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