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2〕250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清水县民政局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工作,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发展,根据《清水县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反馈问题,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施策,坚持问题整改与持续加力相结合,坚持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补齐短板弱项,促使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聚焦责任落实、加强领导,改进作风,强化“深挖根治”,促进“长效常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严格的工作要求、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问题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到位,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贡献“民政力量”。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1.一是利用局党组会、周例会和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深入分析民政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短板弱项问题,从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履行职责、斗争实效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检视问题症结、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类问题真改实改。二是成立民政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站位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谋划部署、推进落实,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研判、亲自参与,分管领导跟踪安排、督促落实,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定期研究、跟踪推进,切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
责任领导:韩 勇
责 任 人:王建军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一是将扫黑除恶斗争纳入重要议程,督促各股室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深入乡镇、村(社区)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并通过电话、微信、信件、接访群众等形式收集各类问题线索,重点对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插手低保、救助、养老、儿童、流浪乞讨、殡葬等从事违法活动的等方面进行排摸,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局党组会每月研究一次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深刻剖析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整改措施,每季度听取一次各股室落实情况汇报,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补齐短板,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扫黑除恶斗争纵向深入的实际成效。
责任领导:韩 勇
责 任 人:王建军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1.抓治本确保“行业清源”。一是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对标,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政治责任再传导、再落实,对扫黑除恶斗争各项重点任务再督促、再检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二是在行业治理上再深入。紧盯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插手惠民政策落实、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煽动蛊惑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社会组织或披着合法社会组织外衣,从事违法活动、插手救助、养老、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殡葬等领域从事违法活动等9方面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统筹工作力量,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的蔓延渗透,确保实现“行业清源”。
责任领导:韩 勇
责 任 人:王建军
责任单位:民政股、低保办、社救股、福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抓长效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一是严把基层民主选举关口。深入开展村和社区村委班子成员排查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及时将扫黑除恶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帮助群众树立正气,增强斗争精神,切实规范干部群众行为,严厉打击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黑恶势力和村霸,坚决把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清除出去。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对披着合法社会组织外衣,从事违法活动,插手救助、养老、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殡葬等领域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严厉打击取缔,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给非法社会组织留下活动空间。三是严格民生领域资金管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严把低保、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等审核审批关口和资金发放关口,严肃杜绝黑恶势力指染低保、特困供养的评定,插手惠民资金的发放,出现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现象,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深入推进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实现我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有效化解、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保护。
责任领导:韩 勇
责 任 人:王建军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推进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股室要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能够即知即改的要立行立改,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要建立制度机制、建立落实台账,逐个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股室要在现有宣传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的有效方法,持续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斗争氛围。
清水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