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83号
清水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6月份养老机构人员工资的通知
各养老机构:
2024年6月份,县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人员11人,共计需发放人员工资35005.73元(其中:县中心敬老院21072.73元,社会福利院13933元)。经研究决定,现对2024年6月份人员工资进行发放,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特困政策,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养老机构人员工资待遇的问题,县中心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工资由局机关统筹管理,统一发放到个人信用社账户。
附件:清水县养老机构2024年6月份人员工资花名册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