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108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申请调剂2024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报 告
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制度,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暂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22〕29号)文件,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调剂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5万元,其中:贾川乡2.5万元。上述资金从项目名称为(甘财社〔2023〕147号)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资金8343万元(指标金额4952.7592万元)中调剂,支出功能科目列“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经济科目列“30306”救济费,以上资金用于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保障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救助政策,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民政局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督。
附件:预拨2024年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统计表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