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5〕9号 签发人:韩 勇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报告
县人社局:
按照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发〔2024〕169号)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案,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考核大会,采取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等形式,对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情况
我局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本次参加考核的共25人,2名同志为驻村第一书记,因在村工作半年以上,不参加本次考核。本次考核的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5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0名。
二、考核内容
按照文件要求,本次考核重点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同时,结合岗位实际,将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环保、主动创稳、优化营商环境、“三抓三促”行动、安全生产等纳入考核重点内容。
三、考核方式
1.制定方案。按照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发〔2024〕169号)精神,制定了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明确了考核内容、方法、步骤,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上《方案》精神。
2.总结述职。考核的干部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向大会作了总结述职,全面总结了2024年度自己在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工作实际、工作作风、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测评。在总结述职的基础上,事业职员、工勤人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发放了测评表,进行了大会民主测评。
四、考核结果及等次
经过考核,共确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优秀等次4人,合格等次11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优秀等次2人,合格等次8人。
清水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