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间七夕是佳期,喜见鸳鸯结荔枝。今年的七夕节(8月10日)恰逢星期六,为切实满足群众结婚登记需求,清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在8月10日(周六)全天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审判决书要有生效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原件),且婚姻状况显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并携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注意事项:
为有效缩短当面办理时间,提高办证效率,请新人们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双方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等)。
清水县民政局请广大群众和新人们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并感谢您对我县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体工作人员祝新人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咨询电话:0938-7151521
办公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路27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司法局一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