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inzhengju/2023-00065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省民政厅调研指导清水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
发布日期:2023-06-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省民政厅调研指导清水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


67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剑一行深入清水县调研指导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成根喜,县政府副县长李军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县民政局、白沙镇人民政府、白沙镇太石村、秦亭镇赵尧村、县殡仪馆,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清水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调研组对清水县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推进工作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调研组指出,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举措,对不断提升低收入人口帮扶水平,持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解民忧、化民愁”的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救助方式细化救助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救”得快、“救”得全、“救”得准、“救”得好。

调研组要求,县民政局、各乡镇要聚焦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目标要求,持续加大低收入人口排查力度,主动发现有求助意愿的救助对象,视其家庭情况、困难情形落实相应救助政策,确保群众困难诉求应对及时、发现介入及时、帮扶救助及时。要把“精准”贯穿于社会救助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处置预警监测信息,按时开展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救助、高效救助。要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提供依据。要把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有机结合起来,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对低保边缘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急难救助,切实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