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民政局: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近年来,清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身心健康、权益保护、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
健全儿童保障体系。坚持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体系、拓展未成年人福利纳入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和民政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制定印发《清水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清水县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31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考评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新的工作任务,切实靠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关爱保护工作合力,着力构建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提升关爱服务水平。紧贴未成年人健康和生活需求,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督促各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主动排查留守儿童困难问题,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家长反映情况,全力打造多维度关爱模式。聚焦特殊困难儿童家庭基本生活问题,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有效保障孤儿2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3人,办理收养登记2例,发放孤儿福彩圆梦助学金5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儿童基本生活,全面营造了共同关心关注未成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关爱保护合力。按照“就近、就便、就简”原则,督促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与家长或委托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书,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生活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通过开展入户走访、视频连线等多种形式,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进行法制、家庭责任教育和监护责任宣传,明确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顾和有效管护。同时,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结对关爱”行动,筛查建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072名,开展政策宣讲380场次,引导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捐资捐物43.64万元,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上有人关心、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有人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