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onganju/2023-00017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发布日期:2023-07-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6号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21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小洪

2023年6月29日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5年8月18日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79号)。

本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