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以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强基础、提质量、优结构,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师资保障。
到2025年,全省各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建成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完善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培养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定向培养一批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教师队伍总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保障有力。教师培训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精准化,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以国家和省级师范教育基地为核心,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造就模式。培养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队伍区域分布、学段分布、学历水平、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合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加强。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履行落实基础教育强师行动的主体责任,建立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行动工作协调制度,纳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各地及师范类院校要建立强师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推进。
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教职工编制核定、教师待遇保障、评优奖项设置、经费投入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强化政策支撑——
各地要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制订出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要将落实强师行动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把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作为底线要求,支持服务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加强考核督导——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强师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