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教育局文件
清教发〔2021〕167号
清水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
及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向其他地区持续外溢,加之暑期师生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再度升级,学校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属地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制度、技术、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完善修订方案、预案,抓好值班值守、人员排摸、疫苗接种、学生开学报到等关键环节,紧盯食堂、教室、宿舍等重点场所,做到防控措施精准、制度执行严格、管理务实高效。
二、严格师生管控。全县师生暑期无必须不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出天水市)的,要实行外出报备制度,教师向县教育局报备,学生向学校报备。要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监测档案,全面摸清、精准掌握师生流动及健康状况,健全台账。要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变化,关注省内外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动态,特别要紧盯中高风险区来清返清人员中的师生家属、亲友,加强宣传引导和动态排摸登记,配合乡镇、村组(社区)做好报备和核酸检测工作,坚持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报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
三、严格活动监管。要坚决做到“一取消三严格”,即一律取消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体育赛事、艺术活动等。确需举办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50 人以上活动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消毒通风、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四、抓好疫苗接种。各学区、学校要根据省市县联防联控办关于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安排,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及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疫苗接种工作,靠实工作责任,全面宣传动员,确保8月8日前彻底清零。要认真组织好12-17周岁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及早接种。学生接种疫苗时,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现场组织,全程参与,确保安全。法定监护人须全程陪同,充分阅读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携带户口本、学生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明、接种证等证件。要做好已接种学生的跟踪监测和随访指导,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台账,确保“有人摸底、有人组织、有人随访”的全流程管理,切实维护疫苗接种、校园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个人防护。持续做好师生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五还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合理膳食、加强锻炼。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持续做好师生暑期健康监测,引导家长每天做好学生健康观察,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将体温检测结果通过班级微信群等方式上报学校。若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应及时送医,并如实告知学校。
六、提早谋划开学。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制定完善切合实际的秋季学期“三案九制”,统筹谋划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开学前一周,要集中对学校门卫校舍、宿舍食堂、教学设备、危险物品、电器电路、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要开展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全面清理学校食堂库存食品。要根据开学前建立的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建立师生入校预审制度,凡是暑假期间外出的来清返清师生,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逐班、逐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同时,要组织审核教师、学生和家长疫苗接种记录。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体征的师生,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岗返校,前往中高风险地师生要按要求隔离观察,并做2次以上核酸检测。要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结合学校防控工作实际,抓紧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不等不靠、发动各方力量解决资金问题,确保重点防控物资开学前保障到位,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
附件:1.清水县外出教师统计表
2.清水县外出学生统计表
清水县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