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1-00210
  • 发布机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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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教发〔2021〕181号)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教育局文

发〔2021181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

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

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天教基〔2021〕29号)精神,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遵照省教育厅“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分级分类开学的原则和市教育局要求,初、高中学校8月30日报到,8月31日正常上课;小学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常上课;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9月1日报到,9月2日正常上课。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区、学校要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校(中职)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指导方案》和《甘肃省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及疫情防控指导方案》要求,始终坚持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靠实工作责任,完善“三案九制”,坚持“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五早”“五有”措施,抓实抓细抓严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精准摸排管控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师生,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认真开展防控演练,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屏障。

三、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区、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整治,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师生健康管理,推进疫苗接种进度。统筹做好教育教学计划,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秋季学期课后服务全覆盖准备工作。按照家长、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依据《甘肃省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教辅材料

目录》征订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私自向学生推荐购买教辅。

四、上好讲好开学第一课

各学区、学校要全方位抓好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反邪教、防欺凌等教育,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和卫生习惯养成,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教师大会,强调纪律要求,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和引导。要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家长会,宣讲相关政策,明确家庭教育责任,进一步强化家校联系,不断提升家校沟通的实效性,提高家校共育合力。



 


                         清水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