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教育局文件
清教发〔2021〕236号
关于印发清水县教育系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清水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清水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清水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学校疫情预防处置工作,保护全县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影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调度体系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由局长忽会强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清水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挥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督导检查组、物资保障组、舆情应对组、安全稳定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应急处置组、纪检监察组等十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股。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县联防联控办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预防应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加强保障,群防群控。各学区学校要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
(二)各学区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县教育局的通知安排,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上级报送疫情防控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5.负责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疫情防控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县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忽会强
副组长:毛耀斌、马记明、马志强、罗振乾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负责人。
职 责:负责对接、协调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疫情应急处置综合指挥;协助清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防控工作;协助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救护、调查、处理等工作;督促包校干部按照包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全面摸排组
组 长:马志强
组 员:柳明娟 杨 丽 樊继芳 邓军奎 时 强
职 责:负责摸排全县各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往返中高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情况,并依次向县教育局、县联防联控办或县委、县政府报告。
3.督导检查组
组 长:马记明
组 员:冯春富 赵奋强 张克勇 余永强 张天旭
职 责:负责对全县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复学后全县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包校干部,对包抓学校进行定期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
组 长:马亚琪
组 员:李建强 袁文文 王小刚 高 昕 宋贵峰
职 责: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各学校防控物资采购、储备、调度和保障供应,落实防控工作经费。
5.舆情应对组
组 长:罗振乾
成 员:王国良 温 斌 王宗文 张仲良 谈俊刚
职 责:负责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负责起草、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联系宣传和网信部门,发布有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安全稳定组
组 长:马志强
组 员:高平平 余维清 蔡智宏 王 辉 刘 娟
职 责: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落实防护措施,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
7.卫生防疫组
组 长:毛耀斌
组 员:刘晓强 贾左一 高 健 范 亮 黄彦昇
职 责:负责与县卫健局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指导各级学校科学设置临时医学观察室,组织突发疫情事件调查和评估;指导学校开展通风、消杀、防护物资配备、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及师生自身防护等工作;
8.教育教学组
组 长:马记明
组 员:王 军 郭小文 周彦平 杨鹏辉 王怡君
职 责: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线上教学等工作。
9.应急处置组
组 长:毛耀斌
成 员:温俊科 李德平 王建平 李学民 高宜民
职 责:负责现场处置工作;配合卫健、疾控等部门指导相关学校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纪检监察组
组 长:罗振乾
组 员:吴启堂 陆东明 黄智华 赵志忠 杨牧通
职 责:负责对局机关个人和教育系统教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负责师生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县教育局举报各学区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1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马志强
副主任:刘毓平
成 员:刘维军 安晓东 甘 贇 安 啸 王晓东
职 责:承担领导小组联防联控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负责对接、协调县委、县政府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与卫健部门的联络协调和业务指导;安排部署教育系统联防联控阶段性工作任务;定期向市、县相关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各类防控工作文件制定、工作动态简报的编辑上报、综合材料的起草、安排组织线上教学和复学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学区学校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制度。
2.按照局领导和科级干部包乡镇、局机关干部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五包”原则,负责重点地区返清师生及家长的排摸,新冠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县疾控中心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县教育局与卫健部门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本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作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分管学校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的班子成员;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7.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信息报告;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五、应急处置流程
(一)疫情监测
各学区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学校教师发现学生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二)晨午检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新冠肺炎疫情早期症状(如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三)因病缺勤缺课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校长并在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1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 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8—7151104
联系人:高宏昌
县教育局:0938—7169391
联系人:刘维军
六、应急处置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
2.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
3.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县教育局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4.即时监测,强化预防。各学校要建立实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二)处置措施
1.学校
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临时隔离观察室(留观室距离教室20米以外),由学校安排的专人或卫生健康部门派驻的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等待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处置。
进行终末消毒。配合县联防联控办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餐厅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
迅速排查密接。配合县联防联控办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 14 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协助确定密切接触人员最终名单。密切接触人员须按照县联防联控办的要求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县联防联控办意见和县教育局安排,可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
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
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包校干部
第一时间赶赴包抓学校,协助学校对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采取隔离观察、妥善处置。
向包片领导及时汇报防疫动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联防联控,做到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
3.县教育局
指导调度工作。县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牵头负责,与涉疫情学校建立实时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学校疫情处置情况和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各专项工作组要密切配合,专项组组长要靠前指挥,抓实抓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协调防控物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确保满足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县域内所有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严防校内疫情发生。
加强舆情应对。提前研判学校疫情防控的热点问题,准备回应口径,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县教育局立即向县联防联控办报告,不得延报。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时限及程序
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应在 2 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县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县联防联控办核实,同时报告市教育局。
进程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每日报告县联防联控办和市教育局。
结案报告。突发疫情结束后,应将疫情防控结果逐级报告上
级教育主管部门。
3.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进程报告内容。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接
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
的防控措施等。
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
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各学区学校和信息报送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八、善后与恢复
(一)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疫情而被治疗的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部门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并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上班、复学;对隔离观察人员,隔离期间有症状的,转至专业医院进行治疗;隔离期满无症状的,经疾控、医疗机构复查后,方可上班、复学;对因隔离或治疗而造成课程延误的学生,采取集中授课或专题辅导等方式,为其补授隔离或治疗期间落下的课程。同时,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对正在接受隔离的学生进行线上授课,保证其跟上正常教学进度。
(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应急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马上转向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三)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和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别对校园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县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学区学校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关键环节管理。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要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学区学校要制定完善本校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组建突发疫情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调,“点对点”协作,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