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教发〔2023〕46号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举办清水县“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
根据《清水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方案》清教体发〔2017〕26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我县“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方案,请相关学校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比赛。
附件:1.清水县“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2.清水县“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3.清水县“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名单
清水县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清水县“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清水县教育局
二、竞赛日期:2023年4月11日-14日
三、竞赛地点:清水县体育中心
四、参赛单位及组别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均可组队参加。比赛分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高中男子组和高中女子共六个组别。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高中男女组: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5人
初中男女组: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5人
小学男女组: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资格必须具有本校学籍且满一年以上。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
2.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单位参赛,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参加资格并通报批评。
3.各参赛队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本单位承担。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足协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高中组:实行11人淘汰制比赛,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三)初中组:实行11人单循环制比赛,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分领先者名次列前,比分相同直接进行点球决胜负。
(四)小学组:实行5人单循环制比赛,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五)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0分。
(六)每场比赛前20分钟,各队教练须向第四官员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及替补队员名单。初中、高中组比赛允许替换4名队员,(替换下场队员不得再次上场)。小学组允许替换5名队员。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黄(红)牌,累计1张红牌或2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
(八)名次评定:积分多着 名次列前,积分相等时按照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总数排列名次,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七、服装
(一)每队必须有2套不同颜色的队服,上场比赛时号码必须与报名表号码相符,号码不符、重号、无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
(二)各队自备队长袖标。
(三)参赛运动员须着统一队服,运动鞋必须是胶底布面或胶底软皮面,其他不得上场;足球袜、护腿板装备齐全,违者不得上场。
八、比赛用球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高中组、初中组统一使用国际足联规定的5号足球。小学组统一使用国际足联规定的4号足球。
九、经费
各参赛队参与比赛费用一律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会务经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高中组男女团体各奖励第一名;初中组男女团体各奖励第一名;小学组男女团体各奖励前三名。
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城区五小、一、六、三、五、八中各选派两名担任过足球裁判工作或熟悉足球裁判规则的教师承担。仲裁委员会由县教育局选调,具体办法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与报道
各参赛队于2023年5月6日前将报名表、比赛名单一式两份、体检证明送教育局体育股,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联系人:范 亮
十三、领队会议
领队、教练员、裁判员会议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4点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请按时参加。
十四、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