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3-00098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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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发〔2023〕114号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13 信息来源: 王辉 浏览次数:

清教发〔2023114                   签发人:忽会强


清水县教育局

关于民办学校2022度年检情况的报告


天水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与指导,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我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行了2022年度年检,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现民办学校25其中民办幼儿园7所,校外培训机构18所。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005人,教职工296人,其中专任教师159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53.72%。校外培训机构参训学生900人,教职工86人,其中专职教师78人;18所校外培训机构全部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年检方式

自查自评。依据《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22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25所民办学校对照清水县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体系清水县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指标体系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2022年度工作总结、自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二)实地检查。针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同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由我局牵头负责,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城区示范公办园班子成员组成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小组,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组成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小组,对照检查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办学方向、学校常规管理、财务管理、内涵建设、师生权益保障、安全卫生、奖励与处罚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资料,与教师、家长访谈等方式分别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

(三)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予以通报反馈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安排专人后期跟进督促整改。从整改情况来看,各民办学校都能够自觉按照整改要求,改善办学条件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查漏补缺相关资料,进一步提升了办学水平,切实达到了以查促改、以督提效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

民办幼儿园一是办学条件还需改善毓秀育苗、德隆育苗、七色光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幼儿户外活动;蓓蕾、七色光幼儿园大型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不够充足使用不够充分蓓蕾幼儿园校园文化墙布置陈旧、单一。保教质量还需提升。个别幼儿园存在班额超标现象,不符合班额设置标准班级区角、公共区角设置不足,区角活动开展次数不够,缺活动观察记录,活动过程性资料欠缺部分幼儿园园本教研活动形式单一,教研实效性不强,一日活动安排还不够科学规范。常规管理还需加强。园长抓日常管理不精细,制定的章程、制度操作性不强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不细,作用发挥不明显,团队协作能力不个别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够健全,固定资产账簿不完善

校外培训机构一是日常管理不够精细部分培训机构档案资料未按照年检指标体系要求整理,章程、制度格式不规范,下载痕迹明显操作性不强组织会议次数少会议记录书写随意;个别培训机构未按规定与参训学生全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二是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校长和法人由一人兼任,管理能力不强管理经验欠缺,对从业人员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专职教师学历层次普遍不高,多为函授、自考,缺乏教学经验,个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亟待提高个别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专业财会人员三是教学质量有待提升。个别培训机构培训计划不够系统,教学内容课程开设没有量化、体系化部分培训机构对教学过程性管理不重视,对教师的备课、授课未做统一要求,教学只求数量而不重质量,学生培训效果不佳。

四、年检结果

按照《清水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指标体系》,经检查小组综合评定,县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确定我县7所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优秀2所,合格5所;18所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优秀5所,合格13所。

五、整改措施

一是全力加强民办学校常规管理坚持公民办并举,聚力打破思想惯性和工作常态,在制度建设上破旧立新,将民办学校管理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一体同抓,推行民办学校负责人列席全县校园长会议制度,按照公民办学校工作同安排、活动共开展、业务互促进的原则,在扁平化管理中提升民办学校工作效能。同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重点强化局计财股和包抓干部工作效能指导民办学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财会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全面从严规范民办学校管理

二是全力加强民办学校指导扶持紧盯民办幼儿内部挖潜不够、外部助力不足,发展步伐缓、质量提升慢等难点问题,教学上全力帮扶、业务上尽力指导、政策上竭力保障组织民办学校教师参加省市级各类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民办园、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常规业务培训,加强日常抽查、检查指导,采取阅资料、听课、评课等方式,不断促进民办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化。组织协调民办园与公办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通过联片教研、观摩课、教学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促进办园办园水平提质增效

三是全力加强民办学校监管问责严把民办学校审批审查和安全关,完善登记注册制度、年检制度、督导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安全、标准化办学;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办学行为,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责任,严肃约谈问责学校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责。


附件:清水县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结果一览表



       清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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