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3-00122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教发〔2023〕163号)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同意撤销金集镇杨郝小学等10所教学点9所幼儿园和16个小学附设幼班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04 信息来源: 王辉 浏览次数:

清教发〔2023〕163号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同意撤销金集镇杨郝小学等

10所教学点9所幼儿园和16小学附设幼班的批复


各有关学区: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撤销学校及小学附设幼儿班的请示收悉,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撤销以下教学点、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

金集镇杨郝小学、水清小学切湾教学点,白驼镇童堡小学、水眼小学、袁沟教学点、罗家教学点,新城乡韩坪小学,王河镇中心小学水刘教学点,山门镇史沟小学、山门镇南山小学10所小学教学点山门镇观音殿村幼儿园、旺兴村幼儿园,白沙镇桑园幼儿园,远门镇夜明村幼儿园、新石幼儿园,黄门镇长谷村幼儿园、金集镇张牛幼儿园、郭川镇郭山幼儿园、白驼镇杨坪村幼儿园9所幼儿园;新城乡韩坪小学附设幼儿班、李湾小学附设幼儿班,土门镇小庄小学附设幼儿班、党湾小学附设幼儿班,白驼镇阳湾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山湾教学点附设幼儿班,白驼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杨坪小学附设幼儿班、高峰小学附设幼儿班、童堡小学附设幼儿班、永安小学附设幼儿班、化岭小学附设幼儿班、水眼小学附设幼儿班、宁波希望小学附设幼儿班,秦亭镇刘峡小学附设幼儿班、远门镇梨林教学点附设幼儿班16所小学附设幼儿班

学校撤销后,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尽快清理登记财产,对电教设备、体音美器材、图书、课桌椅等教育教学装备在学区内统筹调拨,及时补充到有缺口的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决不能造成资产流失或闲置浪费。有关学区要切实做好校舍的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卫生保洁,确保校舍校产安全。



清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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