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2-00127
  • 发布机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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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发〔2022〕127号)清水县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2021年度年检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教育局文


清教发〔2022127                   签发人:忽会强

 

清水县教育局

关于民办学校2021年度年检情况的报告

天水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民办学校的管理与指导,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县具备年检资格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行了2021年度年检,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民办学校2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7所,校外培训机构18所。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250人,教职工313人,其中:专任教师172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55%。校外培训机构参训学生1200余人,教职工96人,其中:专职教师82人;18所校外培训机构全部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年检方式

(一)自查自评。依据《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2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25所民办学校对照《清水县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体系》和《清水县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指标体系》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2021年度工作总结、自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二)实地检查。针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同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由我局牵头负责,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城区示范公办园班子成员组成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小组,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组成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小组,对照检查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办学方向、法人治理结构、财务资产管理、内涵建设、师生权益保障、学校安全、奖励与处罚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教师、家长访谈等方式对分别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

(三)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予以通报,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安排专人后期跟进督促整改。从整改情况来看,各民办学校都能够自觉按照整改要求,改善办学条件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查漏补缺相关资料,进一步提升了办学水平,切实达到了以查促改、以督提效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民办幼儿园。一是办学条件还需改善。部分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偏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幼儿户外活动;个别幼儿园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个别幼儿园没有独立的多功能室,校园文化墙布置陈旧、单一。二是常规管理还需加强。园长抓日常管理不精细,制定的幼儿园章程、制度操作性不强。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不齐全,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不细,作用发挥不积极,班子运行协作能力不强。个别幼儿园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缺少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三是保教质量还需提升。个别幼儿园存在班额超标现象,不符合班额设置标准。班级区角、公共区角设置不足,区角活动开展次数不够,缺活动观察记录,各类活动过程性资料欠缺。部分幼儿园园本教研活动形式单一,教研实效性不强,一日活动安排表及课程安排表还不够科学、规范。幼儿健康档案建立不全,无动态监测记录。

(二)校外培训机构。一是日常管理不够精细。部分培训机构档案资料未按照年检指标体系要求整理,章程、制度文本格式不规范,内容下载痕迹重,操作性不强;会议记录书写随意,组织会议次数少,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政治学习内容次数较少;个别培训机构未按规定与参训学生全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出具正规收费发票。二是人员队伍建设薄弱。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者(校长)和法人由同一人兼任,管理经验欠缺,管理能力不强,对从业人员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专职教师学历层次普遍不高,多为函授、自考,缺乏教学经验,个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亟待提高;个别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专业财会人员。三是教学质量有待提升。个别培训机构培训计划随意化,开设的课程内容未公开、公示,教学内容没有量化、体系化。部分培训机构对教学过程性管理不重视,对教师的备课、授课未做统一要求,致使教学注重数量而不重质量,学生培训效果不佳。

四、年检结果

按照《清水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指标体系》,经检查小组综合评定,县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确定我县7所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优秀2所,合格5所;18所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优秀5所,合格12所,基本合格1所。

五、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加强民办学校常规管理。坚持公民办并举,聚力打破思想惯性和工作常态,在制度建设上破旧立新,将民办学校管理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一体同抓,推行民办学校负责人列席全县校园长会议制度,按照公民办学校工作同安排、活动共开展、业务互促进的原则,在扁平化管理中提升民办学校工作效能。同时,将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性和特色化作为管理重点,进一步强化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能,指导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和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两类台账”和“三个清单”,全面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不断筑牢民办教育“红色堡垒”。

二是着力加强民办学校指导扶持。紧盯民办园内部挖潜不够、外部助力不足,发展步伐缓、质量提升慢等难点问题,在教学上全力帮扶、业务上尽力指导、政策上竭力保障。定期或不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日常抽查、检查指导,采取查阅资料、听课、评课等方式,不断促进民办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化。组织协调各民办园与公办园、各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通过联片教研、观摩课、教学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促进民办学校办园水平提质增效。

三是着力加强民办学校监管问责。严把民办学校审批和安全审查关,完善登记注册制度、年检制度、督导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安全、标准化办学;对群众举报和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办学行为,严肃查处和问责,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违法行为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责。

 

附件: 清水县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结果一览表。

 

 

清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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