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教发〔2022〕91号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按照《天水市教育局 中共天水市纪委天水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派驻县卫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制定了《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水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
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天水市教育局 中共天水市纪委天水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2〕50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聚焦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按照“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补齐短板、强弱项、促发展、保稳定,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持续增强全县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任务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各学区、学校未对膳食补助资金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未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膳食补助资金,发生挪用、截留问题。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改造、厨具餐具配备。将膳食补助资金补贴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挤占膳食补助资金。膳食补助资金与其他资金混用混管,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膳食补助资金未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二)招标采购方面。未按规定要求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的采购、校外供餐单位以及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遴选,违规指定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搞垄断。公开招标程序不合规。招标后监督管理不到位,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强买强卖,食品食材缺斤少两。未建立或者不执行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退出机制。
(三)学生食堂公益性方面。学校从学生食堂盈利。对学生食堂不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未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维修费等。学生食堂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将应由学校承担的食堂维修改造、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费用以及有关设施设备运行费用转嫁给承包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未投入使用。
(四)食堂管理方面。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以罚代管、随意性大等。学校未与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或未尽到管理监督责任,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层层转包,增加运营成本。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导致物品流失。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未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五)食品食材质量方面。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疫或检验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选用米、面、油、蛋、奶等食材,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等。
(六)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未按照有关要求建立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或监督检查不经常。学校内部领导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未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学校食堂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未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电子一票通等制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未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七)腐败和作风方面。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利等。学校教职工违规参与食堂档口、超市经营,借机谋利等。
(八)涉及全县中小学校学生校内餐饮保障其他方面的问题。各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反映的校园及周边餐馆、小饭桌、食品经营场所、小卖部等制作、出售“三无”产品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并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严肃查处。
三、责任主体
(一)县教育局履行行业主体责任,牵头抓总,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从确定整治重点、自查自纠、抽查检查、移交线索、建章立制、公布整治成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进监督,指导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局计财股、营养改善事务中心负责推动各学区、学校专项整治工作。
四、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从5月开始至12月低结束,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日前)。县教育局、驻卫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学区、学校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于6月1日前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一9月)。各学区、学校坚持问题导向,同步开展自查自纠。
1.畅通监督渠道。在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示栏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分级分类逐一核查处置。
2.重点排查整改。对标整治重点开展摸排自查,摸清、摸准、摸实存在的问题,做到供餐学校全覆盖、无遗漏。深挖细查本学校涉及学生餐饮保障其他方面的个性化问题,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领导,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时整改。
3.开展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省市县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的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全面开展调查核实,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问题,集中时间攻坚、集中力量突破,坚决限期整改到位。
4.开展专项检查。县教育局将在学校摸排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逐个过筛”的办法,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和2018年以来学生餐饮保障涉及的资金使用、招标采购、供餐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资金足额追缴,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学校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
1.县级督查。县级包抓组检查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和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随机确定检查学校。督查情况于9月25日前报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专项工作办公室。
2.省市督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县级自查排摸、问题梳理及整改落实、违规违纪资金长效收缴和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0月一11月)。全县各中小学要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结合各自实际,分类研究制定完善规范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管理的制度机制、措施办法,实现标本兼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堵塞监管漏洞,力求长治长效,严防工作“开头热”“一阵风”“上热、中温、下凉”等问题。
(五)公布整治成果阶段(12月)。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将在教育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同时,县教育局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座谈、实地调研,以及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跟踪回访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评判检验整治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区、学校要把“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县教育局、驻卫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检查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学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任务分工,压紧靠实责任,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学校校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部署,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学区、学校实行任务清单、台账管理、限时办结、挂牌销号等制度,把过程性控制和精细化管理贯穿整治工作推进的各环节、全过程,建立适时分批交办、每月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对受理、排查、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定期汇总、跟踪办理、深挖细查、限时办结。同时,严肃查纠专项行动中整治重点不突出、核查问题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学校要在学校网站或公示栏发布整治公告和信访举报受理渠道,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四)注重质量,及时报送。坚持“谁上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5个检查组和各学区、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报送的各类清单、台账、表册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用词严谨,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必须由组长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连同报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年终总评估”制度。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和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实际,县教育局成立“全县中小学生餐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忽会强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毛耀斌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马记明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志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学功 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王秀君 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员
刘毓平 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兼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马亚琪 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王 军 县教研室副主任
冯春富 县政府教育督导专职督学
刘维军 县教育局营养办副主任兼安监股股长
温俊科 县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安晓东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温 斌 县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良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吴启堂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袁文文 县教育局项目股股长
刘晓强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陆东明 县教育局体育股股长
高平平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改革股股长
王小青 县教育局语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营养改善事务中心。
(一)办公室
组 长:马志强
成 员:营养办全体成员
职 责: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分阶段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梳理2018年以来各级巡视巡查、专项审计和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群众投诉办理情况清单;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和通报,督促推动整改;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组工作落实;撰写全县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督查检查情况报告、总体情况报告;梳理发布整治成果公告;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5个检查组
1.第一组
组 长:刘维军
检查人员:郭小文、范 亮、邓军奎
检查学校:清水四幼、永清学区、清水二中、清水三中、清水八中、白沙学区、白沙中学、郭川学区、郭川中学、青莲附中、金集学区、贾川学区、贾川中学。
2.第二组
组 长:王 军
检查人员:周彦平、高 健、甘 贇
检查学校:轩辕小学、充国小学、清水二幼、清水三幼、红堡学区、红堡中学、远门学区、远门中学、土门学区、土门中学、秦亭学区、秦亭中学。
3.第三组
组 长:温斌
检查人员:安啸、杨牧通、王晓东
检查学校:原泉小学、东关小学、西关小学、新城学区、新城中学、黄门学区、黄门中学、什字附中、山门学区、山门中学、百家学区、百家中学。
4.第四组
组 长:王国良
检查人员:高昕、樊继芳、王怡君
检查学校:清水五中、特教学校、清水四中、太坪学区、白驼学区、玉屏学区、王河学区、王河中学、阳屲附中、松树学区、松树中学、椅山附中。
5.第五组
组 长:温俊科
检查人员:安晓东、李德平、宋贵峰
检查学校:清水一中、清水六中、清水一幼、小泉学区、陇东学区、陇东中学、草川学区、草川中学、丰望学区、丰望中学、旺兴学区、旺兴中学。
职责: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检查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跟踪督促学校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分析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督查检查情况报告、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向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