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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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发〔2022〕73号)关于印发《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教发202273号 

 

关于印发《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学区、学校于515日前将本单位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报县教局安监股。

 

 

 

       清水县教育局

             2022426


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提高教育系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极端灾害天气发生时,有序应对和科学处置,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天水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清水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清水县防汛防洪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因汛期所引发的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迅速响应、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实行防汛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安全底数清、重点环节部位明确、应急措施得力,确保汛期减少或无人员伤亡。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汛情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属地管理原则。汛情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局报告。

4.迅速响应原则。发生汛情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教局相关领导、股室和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做到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果断处置问题。

5.依法处置原则。坚决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的指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处置事故。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忽会强 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毛耀斌   教育副书记

马记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振乾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员: 赵奋强  县体育中心主任

王  军  县教研室副主任

冯春富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刘毓平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维军 县教育局安监股股长

安晓东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温俊科 县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王国良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吴启堂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袁文文 县教育局项目股股长

刘晓强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马亚琪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县招生办副主任

陆东明 县教育体育股股长

王小青 县教育局语委办副主任

高平平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各学区、学校校(园)长

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马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1.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联系专业抢险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积极配合专业抢险队员实施救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4.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组、治安维护组、疏散引导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医疗救护组、灾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等工作职能组。

1)应急救援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毛耀斌 教育副书记

联络员:刘毓平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员:黄彦 县教育局项目办干部

       樊继芳 县政府督导室干部

       张仲良 县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王小刚 县教育局计财股干部

       宋贵峰 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责: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应急、救援设施等正常使用。

2)治安维护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马记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维军 县教育局安监股股长

  员: 张克勇 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袁文文 县教育局项目股股长

王晓东 县教育局安监股干部

         高  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黄智华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责:灾害发生后,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在灾害发生后稳定师生情绪,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疏散引导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马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 县教研室副主任

员:郭小文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王建平   县招生办干部

       张天旭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贾左一 县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余永强 县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责: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负责灾害期间次生灾害的监控与预防;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4)后勤保障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马记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国良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   员:马亚琪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崔  彬 县教育局电教馆干部

县教育局计财股干部

高宜民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周彦平 县教育局党建办干部

责:负责应急救援所用资金、车辆和物资的调配工作,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5)新闻宣传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罗振乾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联络员:陆东明 县教育局体育股股长

员:李建强 县教育局勤俭办副主任

吴启堂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高平平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蔡智红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邓军奎 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责:负责通讯联络,做到报告及时,保证各种指令准确,传达有效。及时准确搜集、整理、汇总和上报相关信息。

6)医疗救护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毛耀斌 教育副书记

联络员:赵奋强   县体育中心主任

员:温 县招办副主任

甘  县教育局安监股副股长

    县教育局体育股副股长

杨牧童 县教育局党建办干部

谈俊刚 县教育局电教馆干部

王  辉 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责:接到学校灾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7)灾情调查组成员及其职责:

长:马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晓强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员:  县教育局安监股干部

县教育局勤俭办干部

余维清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杨鹏辉  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李德平   县教育局勤俭办干部

责:负责灾情调查及上报工作。

8)善后工作组及其职责:

长:罗振乾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联络员:冯春富 政府督导室专职督学

员: 温俊科 县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安晓东 县教教育股股长

赵志忠 招生办干部

王宗文 县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高会会 县教育局体育中心干部

责:负责灾后的现场清理、理赔及家长慰问。

六、应急通信

进入灾害紧急状态后,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教育局设立防汛抢险救灾报告受理电话:71513117169391

七、救灾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学校灾害信息畅通。后勤保障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员的生活、食品等工作。

2.接到紧急警报后,指挥部所有人员到岗待命,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学区、学校的联系。

(二)灾害发生后

1.灾害发生后,防汛指挥部派有关职能组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参与指挥、调度。有上学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停止上课,并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3.向县防汛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一小时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一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4.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及家属。

(三)灾情稳定后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开展受灾核损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对受灾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受灾学校、幼儿园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2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

4.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对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心理与行为变化情况,针对师生心理问题,研究应对方法,及时做好师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少和预防心理问题的产生。

八、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所包抓学校及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2.全县教育系统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员安全责任制,局机关领导对所包抓乡镇、干部对所包抓学区学校、学校领导对所包抓年级、教师对每个学生,层层实行安全责任制,做到每个学生都有责任教师监管。

3.各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防汛应急预案,报送县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各学区、学校要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及时获取雨情、水情等信息,并提前做好学校各项防汛安全工作。当市、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以上预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校长请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做出停课的决定。接到停课指令后,学校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全体师生停止室外活动,组织学生有序转移到安全场所避雨,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当汛情危险解除后,学校根据县教局指令组织复课,要求学生立即返校,班主任要及时清点人数,对没有返校的学生,及时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去向。

5.各学区、学校要成立防汛抢险应急小分队,由年轻力壮、有经验的教职工参加,明确责任,确保在灾害突发时能迅速投入抢险,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

6.在汛期,各学区、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汛情,学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并及时向县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7.本预案由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8.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