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教发〔2022〕73号
关于印发《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学区、学校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报县教育局安监股。
清水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
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提高教育系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极端灾害天气发生时,有序应对和科学处置,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天水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清水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清水县防汛防洪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因汛期所引发的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迅速响应、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实行防汛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安全底数清、重点环节部位明确、应急措施得力,确保汛期减少或无人员伤亡。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汛情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属地管理原则。汛情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4.迅速响应原则。发生汛情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局相关领导、股室和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做到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果断处置问题。
5.依法处置原则。坚决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的指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处置事故。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忽会强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毛耀斌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马记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振乾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赵奋强 县体育中心主任
王 军 县教研室副主任
冯春富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刘毓平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维军 县教育局安监股股长
安晓东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温俊科 县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王国良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吴启堂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袁文文 县教育局项目股股长
刘晓强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马亚琪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温 斌 县招生办副主任
陆东明 县教育局体育股股长
王小青 县教育局语委办副主任
高平平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各学区、学校校(园)长
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马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联系专业抢险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积极配合专业抢险队员实施救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4.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组、治安维护组、疏散引导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医疗救护组、灾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等工作职能组。
(1)应急救援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毛耀斌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联络员:刘毓平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黄彦昇 县教育局项目办干部
樊继芳 县政府督导室干部
张仲良 县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王小刚 县教育局计财股干部
宋贵峰 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职 责: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应急、救援设施等正常使用。
(2)治安维护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马记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维军 县教育局安监股股长
成 员: 张克勇 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袁文文 县教育局项目股股长
王晓东 县教育局安监股干部
高 健 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黄智华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职 责:灾害发生后,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在灾害发生后稳定师生情绪,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疏散引导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马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 军 县教研室副主任
成 员:郭小文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王建平 县招生办干部
张天旭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贾左一 县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余永强 县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职 责: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负责灾害期间次生灾害的监控与预防;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4)后勤保障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马记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王国良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成 员:马亚琪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崔 彬 县教育局电教馆干部
高 昕 县教育局计财股干部
高宜民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周彦平 县教育局党建办干部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所用资金、车辆和物资的调配工作,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5)新闻宣传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罗振乾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联络员:陆东明 县教育局体育股股长
成 员:李建强 县教育局勤俭办副主任
吴启堂 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
高平平 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蔡智红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邓军奎 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职 责:负责通讯联络,做到报告及时,保证各种指令准确,传达有效。及时准确搜集、整理、汇总和上报相关信息。
(6)医疗救护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毛耀斌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联络员:赵奋强 县体育中心主任
成 员:温 斌 县招办副主任
甘 贇 县教育局安监股副股长
范 亮 县教育局体育股副股长
杨牧童 县教育局党建办干部
谈俊刚 县教育局电教馆干部
王 辉 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职 责:接到学校灾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7)灾情调查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马志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晓强 县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成 员: 安 啸 县教育局安监股干部
时 强 县教育局勤俭办干部
余维清 县教育局项目股干部
杨鹏辉 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李德平 县教育局勤俭办干部
职 责:负责灾情调查及上报工作。
(8)善后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 长:罗振乾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联络员:冯春富 县政府督导室专职督学
成 员: 温俊科 县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安晓东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赵志忠 县招生办干部
王宗文 县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高会会 县教育局体育中心干部
职 责:负责灾后的现场清理、理赔及家长慰问。
六、应急通信
进入灾害紧急状态后,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教育局设立防汛抢险救灾报告受理电话:7151311、7169391。
七、救灾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学校灾害信息畅通。后勤保障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员的生活、食品等工作。
2.接到紧急警报后,指挥部所有人员到岗待命,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学区、学校的联系。
(二)灾害发生后
1.灾害发生后,防汛指挥部派有关职能组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参与指挥、调度。有上学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停止上课,并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3.向县防汛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一小时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一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4.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及家属。
(三)灾情稳定后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开展受灾核损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对受灾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受灾学校、幼儿园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2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
4.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对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心理与行为变化情况,针对师生心理问题,研究应对方法,及时做好师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少和预防心理问题的产生。
八、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所包抓学校及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2.全县教育系统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员安全责任制,局机关领导对所包抓乡镇、干部对所包抓学区学校、学校领导对所包抓年级、教师对每个学生,层层实行安全责任制,做到每个学生都有责任教师监管。
3.各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防汛应急预案,报送县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各学区、学校要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及时获取雨情、水情等信息,并提前做好学校各项防汛安全工作。当市、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以上预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校长请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做出停课的决定。接到停课指令后,学校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全体师生停止室外活动,组织学生有序转移到安全场所避雨,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当汛情危险解除后,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指令组织复课,要求学生立即返校,班主任要及时清点人数,对没有返校的学生,及时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去向。
5.各学区、学校要成立防汛抢险应急小分队,由年轻力壮、有经验的教职工参加,明确责任,确保在灾害突发时能迅速投入抢险,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
6.在汛期,各学区、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汛情,学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7.本预案由清水县教育系统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8.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