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教发〔2022〕192号
清水县教育局
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26日
全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
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责任,筑牢安全底线,切实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深化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党组(支部)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五十条”具体举措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办公室、党建办、安全工作股、各学区学校
2.研究解决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教育局重点工作和各学区学校报告工作内容,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作出处置决定。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学区学校
3.落实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成员及学区学校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安全工作股、各学区学校
4.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构,科学配置职
能和编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安全工作管理队伍。
责任单位:人事股、各学区学校
5.纳入考评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学区学校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学校管理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学校领导履职尽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学区
6.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
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教职工培训内容。
责任单位:党建办、人事股、安全工作股、各学区学校
(二)严格落实各学区学校安全生产责任
7.定期研究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学区学校议事日程,校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次教职工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学区学校
8.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学区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各乡镇学区要定期检查考核,督促所属学校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各学区学校
9.加大保障力度。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学校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工作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责任单位:各学区学校
10.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学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各学区学校
11.开展督导检查。学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逢传统节日、“两会”、重大节庆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及时带队开展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学区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2.强化监管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局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股室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底向局党组报告本股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访工作,安排部署局机关元旦、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值班工作,收集汇总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值班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安全工作股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安排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必要的安全工作方案、预案和“四个百分之百”建设等,工作中发现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指导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抵御和防范邪教渗透。指导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全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督查、检查;基础教育股负责民办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年度检验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卫生、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及相关业务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在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国防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学生军训等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电教馆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学校教育教学装备、仪器和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管理股负责全县教育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各类建设项目论证、审定、申报、监督检查、评估验收以及不安全房屋的排查整治。督促学校做好校舍、围墙、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达标验收,全年定期不定期组织业务内安全工作督查、检查,做好安全工作检查记录;人事股负责指导各学区学校解决好原代课教师的有关安全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教师行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等现象发生;党建办负责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与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以及团委协调配合,指导学区学校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财务审计股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局机关应急物资储备、紧急避险场所设置、应急队伍组建、应急物资调配和开展紧急救援等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体育股负责指导学校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开展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时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对学校体育设施、器材、场地等安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指导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开展体育活动或参加体育比赛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招办负责高考、学考等各类教育考试的安全工作及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类教育考试前要精心策划,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相关学校(考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对突发安全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四)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3.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的,在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14.严格追究监管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学区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也要追究各业务股室的业务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5.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在岗在位、盯紧看牢,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学区学校
16.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学区学校
(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7.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五十条”具体举措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机制,今后每年至少安排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学区学校要持续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明确要求,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18.盯紧守牢重点部位领域。盯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安排专人驻守盯防,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引发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19.彻底整改安全问题隐患。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精细精准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对重视程度不高、整治措施不力、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20.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把三年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形成为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确保三年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21.着力构筑安全防控网络。各学区学校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坚持人防、物防和技防并重,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到位、安全逃生通道到位,保证规范管理、安全有序。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七)严守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2.严把项目安全审批关。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责任单位:项目管理股、勤俭办、电教馆、各学区学校
23.严防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失守。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边批
边建、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审批、强行上马
的不达标项目严肃查处,造成事故的终身追责。
责任单位:项目管理股、勤俭办、电教馆、各学区学校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4.严查分包转包行为。加强对分包转包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严查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专业资质承包方的违法行为,
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项目管理股、勤俭办、电教馆、各学区学校
(九)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
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
共性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26.依法依规查处。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整治一批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27.建立长效机制。将“打非治违”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建立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应急演练工作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28.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明确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相关要求,建立事故数据定期核对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四查、两个倒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负责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十一)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29.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清醒认识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综合性、系统性风险,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加强调查研究,剖析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控,以高水平安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30.深入分析经济波动、疫情防控、自然灾害和外部环境变化等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延伸传导效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超前防控风险,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教育环境。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学区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学校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五十条”具体举措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好本实施方案摆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实际,逐条学深吃透,逐项对照自查,逐一拿出对策,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原则实施。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学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专栏、网络等全媒体资源和平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和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覆盖面、感染力和实效性,营造全系统重视安全、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问责。县教育局将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从严从实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本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定期调度、指导、督促、通报各学区学校工作进展,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