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2-00197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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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党组发〔2022〕7号 )中共清水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教党组发〔2022〕7号  

 

中共清水县教育局党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人员

  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织密织牢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络,根据省市县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人员管控

    1.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清水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补充细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人员管控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2.根据全国中高风险区变化动态及县联防联控办最新管控要求,分级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密接、红码、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来清返清人员集中隔离14天+7天健康监测,对次密接人员根据密接核酸检测情况确定隔离时间,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区来清返清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对有疫情发生但没有中高风险区的县区来清返清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没有疫情发生的县区乘坐火车、高铁、飞机来清返清人员全部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没有疫情发生的县区其他来清返清人员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黄码人员根据返清地分类落实管控措施。从3月7日以来返清人员执行以上新管控措施,管控时间从离开风险地之日算起,管控措施随疫情形势及县联防联控通知要求动态调整。

    3.同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的师生,家庭成员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师生居家不能返校;家庭成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师生可自由通行。

    4.教职工、学生及家庭成员应协助、配合、服从县联防联控办、单位、乡镇(社区)及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自觉落实相应管控要求及措施。

    5.学校严格实行封闭化管理和错时错峰上下学及就餐制度。教职工及学生每天坚持“两点一线”,不在外逗留,不参加聚会,与县外人员有接触的要及时报备。疫情期间,师生原则上不能离县(包括居住在外地的师生),若有紧急情况确需离县的,要先报备,待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返回后必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6.家长外出返清的,要提前给学校及社区报备,返回后严格按照县联防联控办最新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目前外出的学生家长,学校要劝其不要返县。学校要督促家长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7.3月7日以来返清人员从即日起三天内做两次核酸检测,学校教职工(包括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门卫、清洁工等工勤人员)每周不低于2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束后将结果及时上报学校、教育局备案。

    8.县联防联控办第一时间推送的集中隔离人员,涉及学生家长的,按要求管控并要求家长主动报学校。

    9.加强学生营养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配送管理,学校要严格查验配送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送人员和车辆不能进校园,物品送至校门口,全面消杀后由校内人员转运至校内。

   10.教职工、学生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在校全部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学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及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室内通风、消毒。

二、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校园长为本学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区、学校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监测、外出返县人员的排摸管控等工作,着力做好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县师生及家庭成员的信息登记和管控,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动态完善师生花名册、外出人员花名册、近期返清人员花名册、居家隔离人员花名册、健康监测人员花名册等五项台账。包抓教师要严格落实本校安排的包抓责任,对被包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负全责。

    2.对于来清返清人员不及时报备,不按照县联防联控办最新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的,非公职人员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照相应法律法规问责处理,公职人员将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问责处理。

    3.疫情防控工作中,校园长履职尽责不到位、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包抓教师工作不力、未落实包抓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处理。对疫情防控工作支差应付,报送信息迟缓、瞒报错报漏报影响恶劣的,局党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年度内不评优选先、不评聘职称或降低相应的职称等级。

                            

                          清水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