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教发〔2023〕14 号
关于印发《清水县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
现将《清水县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清水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清水县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省市教育部门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学区学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最新防控要求,参照本方案及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按照“一校一策”要求,科学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开学返校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强化相应保障机制,确保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
(二)储备防疫物资
1.要利用开学前“窗口期”,建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和常用防疫物资稳定保供渠道,并根据当前防疫要求和学校实际,储备足量的药物、防疫和生活必需物资。
2.各学校要按照师生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药品。根据师生在校期间健康监测需求,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
3.各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口罩、消毒用品(84消毒液、医用酒精)、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确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
(三)提升防控和管理能力
1.各学区学校要健全“校地联防”“医教协同”机制,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同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将校内有关病例及时转至相关医院进行专业救治,畅通绿色救治通道。
2.各学校要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配齐相应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对学生患者及时进行科学处置等。
3.各学区学校要加强应对疫情全员培训,提高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卫生人员对新冠肺炎症状的识别能力、预防能力和用药指导水平,切实提供及时的专业指导,做到科学预防、鉴别新冠肺炎。
4.各学区学校要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做到快速精准响应和“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四)师生健康管理
1.要全面摸清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苗接种、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分类型全面建档立卡,对特殊人群要建立特殊健康台账,全面摸清特殊人群患病情况,科学制定有效应对措施,确保新冠疫情后校园安全稳定。
2.开学返校前一周,须组织师生每日开展体温监测及身体自评并向学校报备;要督促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及早完成三剂次、学生完成二剂次疫苗接种。
二、开学返校
(一)开学时间。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清教发〔2022〕212号)要求,按时开学并积极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二)返校要求
1.强化师生员工入校健康管理。师生员工入校要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校,并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教育师生员工返校途中,全面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單,保持个人卫生,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
2.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三)督导检查
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学区学校就校园疫情防控组织管理、信息台账建设、防控措施落实、药品等医疗物资储备、绿色通道建立、“接诉即办”落实等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区学校要及时整改完善,全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开学准备到位。
三、开学后
(一)加强健康监测
1.各学校师生员工返校后要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全面加强师生员工康复期健康指导,积极做好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早操、体育课、大课间等活动,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2.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踪登记制度等,并结合实际开展在校学生每日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动态分析学生感染变化趋势,着力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3.各学校要以多种方式开展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各学校要强化对教室、图书室、食堂等区域的日常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学校在宿舍入口、楼梯口、教室门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2.各学校要改善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通风条件。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3.各学校要加强对从事餐饮、门卫、保洁等重点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三)统筹安排教育教学
1.各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返校后第一周可安排开学教育,集中开展思政大讲堂、学生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深入阐述防疫政策、法治要求和安全知识,有效宣传抗疫成果和师生应用法律自我保护案例,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等,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增强学生战胜疫情和自我保护的信心和勇气。
2.无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中小学校出现感染者后,应立即上报教育局,由县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以班为单位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3.疫情解除后,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合理安排上课时间,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
(四)开展应急处置
1.中小学幼儿园将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及时转至健康观察室,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2.寄宿制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师生健康台账,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出现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家长,确诊后应转入有关医院进行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
(五)加强安全管理
1.各学区学校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清单,主动防范化解,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2.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网络與情监测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要持续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做好校园服务保障,全面强化关心关爱服务。
3.各学区学校要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区学校要持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管理机制高效运行,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新阶段疫情防控能力。要主动联系属地卫健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存在的难点与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和保障。要完善机制,细化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