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局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11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抽查原则
依法依规、随机选择、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二、抽查主体和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为县教育局;抽查对象为经县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三、抽查事项与内容
民办幼儿园检查重点是民办幼儿园申报情况与实际办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内容主要为:持证及年检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安全卫生管理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教育教学情况、资产与财务管理情况、招生及收费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
四、抽查方式
采用不定向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抽查均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抽查比例为每次50%,同一抽查对象,一年内不超过2次;
2.本年度抽查一次。
六、抽查结果运用
1.对各层面反映的问题、投诉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问题的反映人。
2.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置,列出整改清单,督促学校整改。
3.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已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事项,或超出教育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至相应部门依法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学区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股室要按照本工作计划的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股室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水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