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jiaoyuju/2023-00088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6 信息来源: 安晓东 浏览次数:

清水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协调快速发展,保障适龄幼儿接受更加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0831前出生的具有幼儿园所在地周边城区户籍或固定房产的幼儿。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民办同招,统一招生时间、条件;坚持严控班额,幼儿园小班招生不超过25人标准;坚持自主公开,幼儿园招生不统一划定服务片区,按照以园所所在地为中心,以相关户口和固定居住地为依据,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
三、招生学校
1.局直幼儿园: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县四幼、县五幼、县六幼;
2.民办幼儿园:文曦幼儿园、蓓蕾幼儿园、七色光幼儿园、启航幼儿园、育苗幼儿园、德隆育苗幼儿园、毓秀育苗幼儿园、三义育苗幼儿园;
3.永清镇学区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永清镇第一幼儿园、永清镇第二幼儿园。
四、入学安排
1.发布公告(8月中旬):幼儿园根据教学管理实际,印发招生公告,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条件和资料审核清单。
2.审核登记(8月下旬):按照县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各幼儿园对适龄幼儿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原则上资料提审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登记造册,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入园报到(8月下旬):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安排家长和幼儿到园报到注册。
未尽事宜,以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清水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城区中小学招生应确保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服务片区划分,统筹安排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严控班额原则。严格按照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控制标准,确定招生计划。
(四)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依次招收城区户房一致、户房分离(户籍优先)、有房无户新生(以实际入住为依据),“无房无户”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即2017831日前(包括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7周岁以上儿童入学的,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及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校(籍)承诺书。
初中新生:永清镇学区所属学校以及原泉小学、轩辕小学、西关小学、东关小学、充国小学毕业生。②玉屏学区折湾、梨湾、万安3村回族小学毕业生,以及白沙学区汤峪小学、小泉学区、太坪学区毕业生。
三、类别划分
按照城区户籍(指永清镇东关村、丰盛村、原泉村、义坊村、西关村以及东关、北城、城南、西关社区所属区域户籍)、房产(指学生或家长在上述地域范围内具有产权的房屋)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具体可分为四类:
1.“户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属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或新生属城区户籍,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20232月底前迁入的,下同),且户籍信息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
2.“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城区户籍,但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的;或新生属城区户籍,但其父母和新生本人均无城区房产的(以实际入住为准)。
3.“有房无户的新生,即新生属非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具有城区相应学校服务片区固定房产的。其中:三义嘉苑片区内新生,指父母或其他关系人在三义嘉苑小区有固定房产且已入住,其子女在小区内配套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4.“无房无户的新生,即新生属非城区户籍,且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无城区固定房产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
四、服务片区
(一)小学阶段学校服务片区
1.“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新生片区划分。
西华小学:火车站——三义嘉苑(含)——李沟新村以东(含李家塬村),轩辕大道以南,兴业路——鑫盛廉租房三区(含)以西。
西关小学:兴业路——鑫盛廉租房一区(含)以东,轩辕大道以南,充国路——县一中以西,后裕村以北(含瓦沟村)。
原泉小学:充国路以东、永盛路以南、东城壕以西,以及充国路以东、永清路以南、丰胜巷以西(南环路段以丰胜巷向南的延伸线为界)。
轩辕小学:充国路以东、永盛路以北、宏昌花园(不含)——永清镇卫生院(不含)以西,包括义坊村搬迁至牛头河北岸的龙王庙、沟儿门、石佛坪、信合新村、义新村。
东关小学:永清路以南、丰胜巷以东,宏昌花园(含)——永清镇卫生院(含)——东城壕以东,雍家台子(含)——东干河——县卫健局(含)——丰盛村下园子巷(含)——丰盛嘉苑(含)——德隆花园(含)以西。
充国小学:雍家台子(不含)——东干河——县卫健局(不含)——丰盛村下园子巷(不含)——丰盛嘉苑(不含)——德隆花园(不含)以东,南道河以西(含莱茵小镇、绿莹小区、锦园小区和祝英台塬)。
永清镇中心小学:轩辕大道以北(含李崖、樊峡等村,除义坊村搬迁至牛头河北岸的龙王庙、沟儿门、石佛坪、信合新村、义新村)。
2.“无房无户的新生按以下规定安排就读。
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资料审查合格后,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就读。
②其他人员子女按照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核定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招生数,通过随机摇号或抽签形式确定就读学校。未抽到学位或不愿意接受安排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初中阶段学校服务片区
1.充国小学、东关小学、原泉小学、轩辕小学、西关小学等城区五所小学毕业生。其中:
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
清水三中:中山路以东、南道河以西,以及莱茵小镇、绿莹小区、锦园小区和祝英台塬。
清水五中:中山路以西、充国路以东、西华路以北、兴业路以东。
清水八中:充国路以西、西华路以南,以及兴业路以西、李沟村(含)以东。
无房无户的毕业生由清水五中招收。
2.其他相关学校毕业生招生入学。
①永清镇学区辖区内的永清中心小学、苏小学、常杨小学毕业生由清水五中按校招收;其余学校毕业生由清水三中按校招收。
②玉屏学区折湾、梨湾、万安3村回族小学毕业生,以及白沙学区汤峪小学、小泉学区、太坪学区毕业生由县五中招收。
五、资料审核
1.“户房一致的新生:
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片区内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缴费凭证)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的缴费收据。如提供的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佐证材料,则新生本人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户房分离的新生
有户无房:如户籍在片区内的,需提供家庭户口本;
有房无户:如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缴费凭证)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的缴费收据。如新生本人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家庭户口本(新生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和房产佐证材料。
3.“无房无户的新生:
①经商人员:需提供家庭户口本、202212月底前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商铺租赁合同等材料。
②务工人员:提供家庭户口本、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合同或证明,以及购买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资料凭证。
六、工作步骤
1.集中宣传(7月上旬):在清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清水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层召开家长会进行集中宣传。
2.全面摸排(7月下旬):
小学招生人社、住建、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城区公民办幼儿园大班就读学生进行全面摸底(2017831日前,包括831日出生),按照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等情况逐一核实、分类登记,并对无法提供完整佐证资料的个别家庭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走访核查。
初中招生人社、住建、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城区5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摸底,按照片区划分,对照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等情况逐一核实登记。
3.发放通知(8月上旬):
小学招生按照工作程序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初中招生。由县三中、五中、八中按照片区划分情况,向相关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由相关小学组织毕业生到对应初中注册。
4.入学报到(8月下旬):新生报到时间以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或招生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本方案由清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清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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