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扩充“顶部”,抬高“底部”,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抓好学前教育法贯彻落实
优化普惠性资源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变化趋势和现有幼儿园状况,完善县级幼儿园布局规划。实施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稳步增加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农村幼儿园提质工程,有序推进乡镇、村幼儿园在资源调配、保育教育、教研指导、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园管理,保障配套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建立幼儿园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结对帮扶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和园际间均衡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
压实各级投入责任,县级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鼓励市州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对县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统筹中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通过转移支付对市县给予支持,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抵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实施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每年招收150名公费师范生。推动省内师范院校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在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融合教育能力。逐级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合理确定民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打造骨干和名优教师队伍,鼓励各地设立名园长名师工作室,打造专业水平高、具有辐射带动能力和教研能力的名优教师团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动态监管。加强办园行为督导检查,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每3-5年对全省所有幼儿园进行一轮督导评估。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健全部门幼儿园安全管理机制,联合公安部门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
(五)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质量
推进幼儿园保教改革,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定期面向全省幼儿园征集原创幼儿绘本故事素材,强化故事绘本使用,丰富幼儿园教育资源。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在幼儿园和小学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建立专业的教研团队,健全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
甘肃省教育厅将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幼儿园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授、内部研讨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将学前教育法纳入应知应会法律清单,作为教育系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指导各地落实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法定要求,优化普惠性资源供给,巩固提升普及普惠发展水平,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