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工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工业企业、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全县实际实施制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二)负责拟定全县工业企业、非国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调节工业企业经济运行;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的宏观指导;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和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县工业企业及非国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意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四)对全县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协调重要物资紧急调度;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协调食盐、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
(五) 指导全县工业企业与非国有制经济的结构调整;指导企业战略性改组和企业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和非国有制经济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发展。
(六)围绕全县工业企业与非国有制经济发展,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合作、开放开发等方面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做好服务。
(七)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工业企业与非国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消防、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管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九)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推动技术市场发育,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企业技改项目的审查、协调项目资金的落实和重点技改项目监督管理。
(十)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二)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十三)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四)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整合。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保障重要通信。
(十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工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及其大型设施的规划、布局、论证、立项和配套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其规范运营。
(十七)负责归口管理全县工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
(十八)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十九)负责对全县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二十)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清水县工信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及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的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742.7441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744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42.744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744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减少310.735858万元,减少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减少重点税源企业奖励补助资金500万的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2.744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42.744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支出减少310.735858万元,减少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减少重点税源企业奖励补助资金500万的预算。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742.744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744142万元,占7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占27%。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742.7441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744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5.4841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8万元,项目支出263.58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2.74414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744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2.7441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7.1649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煤炭市场体系建设等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744142万元,占100 %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74414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7.1649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煤炭市场体系建设等资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9.164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484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用于2022年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6.2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节俭办公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0.81万元,累计折旧14.91万元,净值7.11万元。固定资产占100%,流动资产占0%,无形资产占0%。
截止2021年年底,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3.5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3.5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