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设4个下属单位,为清水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服务中心和新能源办公室。
(一)清水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布区和实施,编制全县建设项目规划和县列重点项目计划;2.负责综合指导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时协调项目前期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做好项目前期、实施建设和竣工验收各项工作;3.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筛选、审查、论证、储备和项目库的统计、汇总及建设维护,督促项目建设、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为全县项目工作的指导提供依据;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浩文
办公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号县政府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0938-7153360
(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
1.编制全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2.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及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的审查、申报、审批及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4.负责全县以工代赈及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安平
办公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8-7151489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服务中心
承担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和后续监管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瀚文
办公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8-7151489
(四)新能源办公室
负责全县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向省市上报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核准项目,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新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新能源发展。研究火电、电网有关发展布局、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电网调度运行。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任务。组织协调相关电力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查上报能源相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事项审批办理。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节能减排监督。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对违反电力、节约能源、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促进、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条例和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对用能单位有未实现上年度节约能源目标等情形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负责对在循环经济、节能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编制我县产能合作年度实施方案。
负责人:雷冬斌
办公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11号县政府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0938-716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