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 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量供给等主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 研究提出我县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点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 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依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全县相应的产业规划, 政策、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四)合理确定全县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 引导资金投向。筹措重点建设项目资金, 并组织协调其布局和实施, 确定和指导全县长期投资资金的投向, 组织和管理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对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项目的审查、审批, 协调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竣工验收; 对自筹资金项目、合资项目、合作项目逐步推行备案制; 贯彻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筛选、审查、储备, 对外发布和推荐, 提出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 并监督政策落实, 参与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搞好项目的咨询服务。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搞好区域经济的预测和分析研究, 参与研究运用税率和价格等主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 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八)负责提出我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 ,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 指导本县企事业单位的价格工作, 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依法确定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标准, 办理收费许可证, 并对其进行年审。调解和仲裁物价方面的纠纷争议问题, 负责指导物检所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单位内设八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投资管理股、综合股、发展规划股、政务服务管理股、价格股、粮食和储备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单位下设一个参公机构为: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
(三)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下设四个事业机构,分别为:粮食稽查大队、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办公室、新型能源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47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3.63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2665.84万元,增长13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项目前期费及精准扶贫相关费用增加。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7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473.63,比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2665.84万元,增长13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费及精准扶贫相关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69万元,公用经费9.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0.1万元,下降1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转资金管理局统一发放。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476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60.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27.94万元,增长17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费及精准扶贫相关费用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413.31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3788.66万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1.6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没有征收业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若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则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没有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60.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43.5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机构整合,机关运行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流动资产占2%,固定资产占98%,无形资产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县级储备粮油及应急成品粮费用补贴、项目前项费用(包括各种规划、咨询、评估)、清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贷款利息、精准扶贫待定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关乡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060.3164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2020年清水XX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