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上报<清水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清医发〔2020〕133号)及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水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和《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委托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评审报告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清水县人民医院
二、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年限:2021年至2022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局部九层)大楼一栋,总建筑面积9336.24平方米。2.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及场地硬化、污水处理、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52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81.58万元,其他费用304.81万元,基本预备费334.9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本项目可研报告中节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
六、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建安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失效。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