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可研的批复
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清城投发〔2021〕22号)及天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和《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委托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评审报告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
项目法人: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城区,东至花石崖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轩辕大道,南至永泰路。
建设年限:2021年至2025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清水县城区道路及桥梁提升改造,包括改造车行道总面积331533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67012平方米,桥梁加宽改造总面积200平方米;对老旧城区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建筑立面改造17000平方米,老旧行政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改造28000平方米,对轩辕广场、充国广场、火车站广场、建材城三角广场、县政府广场及轩辕湖公园进行花岗岩更换铺装38165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97套、绿化补栽8868平方米;新建公厕10座、城区停车场4座(每座50辆)、垃圾中转站1座、充电桩120个,提升改造公厕15座;对城区生态系统进行完善,包括城区拆墙透绿20800平方米,绿化74600平方米及黑臭水体治理2900米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954.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950.93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377.58万元,基本预备费1626.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解决。
五、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本项目可研报告中节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
六、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建安工程、设计、监理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失效。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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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