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清水县气象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可研的批复
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报清水县气象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清建服发〔2021〕6号)及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水县气象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和《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委托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评审报告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气象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法人: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东部新城区,泰山路以南,东部供热站路以东
建设年限:2021年至2023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剪力墙结构地上十八层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30356.06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物业管理用房1座,面积66.88平方米;门房1座,建筑面积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42.94平方米。2.新建地下建筑面积7955.81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996.62平方米,非人防车库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186.19平方米,管道夹层建筑面积1773平方米。3.配套建设室外管网、道路硬化、绿化、围墙、大门、玻璃钢化粪池、室外监控、路灯等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7200.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321.4万元,其他费用604.54万元,基本预备费1274.0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
五、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本项目可研报告中节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
六、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建安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失效。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