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发改〔2021〕119号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清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通知
县住建局:
根据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通知的函》(天发改函〔202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水县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50万元,县级统筹整合及其他资金250万元,吸纳务工的农村群众数量42人,发放劳务报酬规模38万元。工程计划新建永清镇苏屲村人行便桥1座,长105米,宽3.5米。
二、按照市发改委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这一核心目标,按照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政策要求,要优先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建设,并积极组织当地边缘户、监测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入到工程建设之中,依照相关政策要求按期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促进群众增收;二是严禁调整项目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并对计划所列项目全部实行公示制、合同制,项目乡镇及群众代表要全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三、接文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甘肃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尽快签约启动实施,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附件:
清水县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计划表xls.xls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清水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