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发改〔2020〕252号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清水县2021年国土绿化千亩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清水县2021年国土绿化千亩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清自然资源发〔2020〕346号)及《清水县2021年国土绿化千亩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2021年国土绿化千亩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二、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永清镇东关村泰山庙塬、义坊村柳树塬、李崖村、暖湾村、苏屲村花舞北山、雍陈村邽山生态园、红堡镇倪徐村。
建设年限:2021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流转土地2000亩,计划繁育以油松、白皮松、雪松、大油松、云杉、银杏、丁香、樱花、观赏桃、黄金槐、月季、牧丹、芍药、迎春、小叶黄杨等为主的各类苗木2000亩(泰山庙塬500亩、柳树塬400亩、李崖村130亩、暖湾村70亩、邽山生态园500亩、花舞北山300亩、红堡镇倪徐村100亩),及自动喷雾器400台等配套物资购置。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400万元,其余自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依据“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要求,该项目育苗及配套物资费用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本项目可研报告中节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
七、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政府投资项目要足额筹措落实项目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工程自开工当月起实行进度月报制,并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首页“实施进展报备”功能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特此批复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3日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