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发改〔2022〕234号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清水县山门镇芦子滩文旅
康养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可研的批复
山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清水县山门镇芦子滩文旅康养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山政发〔2022〕68号)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和《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参考陕西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水县山门镇芦子滩文旅康养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芦子滩森林公园广大的乡村土地,既是奇山秀水、风情民俗等传统旅游资源的富集地,又是自然生态、田园风光等现代生态旅游资源的分布地,发展芦子滩森林公园区旅游,可以推进所在地的旅游服务建设,推进文化旅游型、生态民族风情型、农田经济观光型、商贸型、交通型、服务型等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山门镇芦子滩文旅康养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法人:清水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址:清水县山门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约18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园入口区大门1处,配套建设入口生态绿化节点1处,配套建设生态园路500㎡,场地硬化300㎡,生态绿化800㎡,道牙安装1500m,土方平整及夯填1200m³;新建生态停车场1处,占地面积4545㎡,配套建设生态植草砖铺装1800㎡,场地硬化800㎡,生态绿化2230㎡,道牙安装4500m,土方平整及夯填2500m³;新建500㎡游客服务中心1座,100㎡旅游公厕1座,配套建设场地硬化300㎡,生态绿化500㎡,道牙安装600m;改建生态合院4座,配套建设安防、消防、电力、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新建牛头河发源地生态湿地1处,占地面积1907㎡;新建丛林拓展基础设施,总面积64049㎡,包含少儿体能拓展、丛林拓展、篝火舞会、烧烤基地、跑马乐园、森林游乐场、百花坡、彩虹帐篷谷、西部营地、邀月亭、石林探险、丛林木屋、灯光秀、户外拓展等15个区域,主要配套建设场地砂砾铺设15500㎡,场地硬化1600㎡,生态护栏1500m,生态绿化9000㎡,道牙安装2200m;改建乡村生态四合院8座,配套建设安防、消防、电力、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改建森林康养体验馆1座,建筑面积800㎡;新建健身观光游步道3400m;配套建设观光平台3处,观光亭6座;改扩建健身公路4600m;新建格宾石笼河道防护1500m;新建供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50㎡;供电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50㎡;新建污水处理站1处,配套安装变压器、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设备,埋设附属管网。配套场区土方工程、节点标识牌安装、垃圾收集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30.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957.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00.83万元、预备费172.66万元。
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经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审查,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招商引资或自筹资金解决。
六、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建安工程费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要足额筹措落实项目资金,依法组织招标投标;工程自开工当月起实行月报制,并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首页“建设信息→实施进展报备”功能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