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落实稳佳经济一揽子政策揩施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成本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国网天水供电公司,天水水务集团,各燃气
经营企业:
为稳住经济大盘,做好 “六稳” 工作,完成“六保”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天政发〔2022〕32号)精神,现就我市阶段性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对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范围内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由企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并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二、减免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用户偏差考核费用,支持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
三、积极引导新能源电力、超发水电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提高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四、继续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开展合理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加强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