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完善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制,提高投资决策咨询评估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咨询评估机构选用管理办法(试行)》(清发改〔2021〕23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动态考核、全面评价、优胜劣汰”原则,在综合考虑业务需求、评估专业、服务便利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咨询评估工作评价和新申请机构审查结果,对清水县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经3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4年清水县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动态管理名单》予以公告。本名单内机构实行综合评价、动态管理。自公告之日起至下次动态调整之前,根据评估专业和服务便利的原则,从公告名单中择优选择评估机构,承担我县投资咨询评估任务。
特此公告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
2024年清水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动态管理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