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企业投资项目随机核查工作计划
局属各相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规范监管行为,推行“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 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673号令)、《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4号令)、《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发改投资〔2023〕489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现提出我局2024年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核查工作计划。
一、核查范围
对我县2023年7月以来已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线上监管和电话抽查方式进行初步核查,并对核查已开工项目按照20%以上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予以现场核查。
二、核查人员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中心及政务服务等股室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为成员,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查工作。
三、核查方式
适时对备案的企业投资已开工项目采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线上监管、现场查看项目施工、掌握项目进展、查阅项目资料、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进行。
四、核查内容
1.是否提供虚假备案信息,是否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2.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3.是否按企业备案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是否违规擅自开工建设;
4.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5.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好企业投资已开工项目的核查工作,对促进企业投资项目规范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核查组组长总负责,副组长统筹安排,主动协调,认真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听从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核查,确保核查工作如期完成。
2.严格把关,仔细核查。要严格对照项目备案时间和内容,查验项目建设进展,逐项核实项目报建资料,查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现场指导解决的予以及时解决,如需整改的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
3.严肃工作纪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完成这项任务,对在核查中发现问题,但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清水县企业投资已开工项目现场核查表
清水县企业投资已开工项目现场核查表.xlsx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