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得到妥善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现就我局衔接资金项目确权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要求
(一)确权登记原则。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对2021年我局主管的黄门镇小河新村道路硬化二期工程等9个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责任。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指导、监督、执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类型
包括衔接资金项目资产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首次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登记单元内全部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的全面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因资产类型、边界、权属、价值总额等内容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三、相关主体配合事宜
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所有权人、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