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公告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确保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清水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清水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流程,对我局2021年实施形成的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了详实梳理汇总,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事项基本情况
经梳理汇总,我局2021年共计主管衔接资金项目9项,涉及衔接资金1752.5万元,本次确权衔接资金项目资产1752.5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962.7万元、经营性资产789.8万元,具体项目坐落、范围、面积、类型、数量、受益范围、行业管制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事项权属状况
按照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负责监管的衔接资金项目资产通过资产所在地通告、组织人员取证调查、依据政策规定审核把关等程序,经核定,我局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状态良好,可颁证移交的有9个涉及1752.5万元,需第三方评估认定报废、定损的有0个涉及资金0万元。
资产归属权属、使用权属及管护责任,将由统一发放的告知书及签订的管护责任书进行明确,相关人员及单位要认真履行管护责任,有效使用资产,杜绝缺乏管护、空置、闲置等现象发生。
三、异议处理
公告期内,相关人员或机构对我局资产登记事项提出异议、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我局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处理的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方。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异议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并重新审核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告时限:15天
提出异议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联系电话:0938—7151210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