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得到妥善使用,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现就我局帮扶项目确权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要求
(一)确权登记原则。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对2022年我局实施的清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1个帮扶项目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责任。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指导、监督、执行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类型
包括帮扶项目资产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首次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登记单元内全部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的全面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因资产类型、边界、权属、价值总额等内容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三、相关主体配合事宜
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人、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清水县发改局2022年度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表.xlsx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