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经县政府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9月1日下午3点,在县大数据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清水县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就清水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于7月30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了定价听证事项、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8月14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方案、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业,并送达了听证会通知、定价方案、成本监审结论。2025年9月1日召开了调整城区供暖价格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25人,实到听证代表23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党代表1人,经营者代表2人,相关利益方代表1人,相关部门代表6人;听证会设听证人4名,旁听人3名,邀请新闻媒体记者2名。听证会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23名到会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并填写了征求意见表。
二、听证代表对调价方案的听证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3名代表,针对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定价方案发表了自己意见和建议,阐述了理由,23名代表均同意“方案一”,占到会代表总数的100%,就有关疑问进行了询问,主要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供热是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建议供热企业提升供暖管道问题排查及维修人员专业技能、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供热管道日常巡检,根据天气变化供暖,保障室内温度达到供暖标准。会上经营者就公益性质单位按照什么标准执行?具体适用范围?用户就供暖期限之前为11月1日开始供暖,现在为11月15日开始供暖,若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是否可以提前供暖?物业服务企业就此次价格上调,板换费用是否向居民收取?若不收取,小区配套换热站谁承担运行等问题进行询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同志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三、听证人对代表提出的意见的处理建议
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清水县调整集中供热价格按“方案一”,得到100%听证代表的认可。
就听证代表提出的将“方案一”中的供暖开始时间从2025年11月15日修改成2025年11月1日的意见,供热时间为4.5个月,听证人予以采纳,按照意见在定价方案中进行修改完善。
本听证报告将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还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于9月10日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人:赵晓斌 联系电话:0938-7152245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