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发改〔2021〕315号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清水县西区热源厂扩建工程可研的批复
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关于上报清水县西区热源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清城投发〔2021〕96号)和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水县西区热源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以及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委托甘肃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在参考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清水县西区热源厂扩建工程
项目法人: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及建设年限
建设地址:清水县西区热源厂内
建设年限:2022年-2023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清水县西城区原热源厂以南,在原热源厂预留场地内新建2×116MW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主要建设内容有:锅炉房及附属用房7970㎡(含锅炉间、水处理及水泵 间、高低压配电间、视频监控设备、给排水、照明)、引风机房及空压机房950㎡、脱硫用房1889.2㎡、输煤栈桥及斗提间139㎡、渣廊及渣仓280㎡、半封闭煤棚2855.8㎡、综合办公楼1632㎡、烟囱1座、灰仓基础73㎡、围墙600m、厂区连接道路600㎡、布袋除尘器基础360㎡、道路及广场6350㎡、绿化6580㎡、土方42000m³、照明及厂区综合管线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 23514.43万元,工程费用19665.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52.71万元,预备费1697.4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74.0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4.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
该项目必须通过节能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的能效水平,如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六、项目招投标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该项目工程建设和勘察测量费、设计费、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有效期
项目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的,该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要足额筹措落实项目资金,设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工程自开工当月起实行月报制,并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首页“实施进展报备”功能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6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