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2021-00012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山门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门镇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山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党建办主任高玉祥任组长,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有力地推动了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各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及时公开村情概况,提高群众知情权。召开专题会议7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3期120余人次,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我镇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7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依据《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积极主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及时消化培训内容,提升业务能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同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公开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本镇以“阳光村务”、公示栏、广播、微信等形式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本镇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领导分工和便民服务的事项,借助综治平台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利用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文化馆、党务政务公开栏、“文明清水”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党员代表大会等渠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不断优化创新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通过公众微信号、政务公开栏、广播、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美丽山门镇”公开20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62条,公开内容涵盖领导活动、主要工作推进、政策宣传及取得成效等方面。

(四)及时向本镇干部职工公开内务。本镇主要通过政务公告栏和微信工作群、“阳光村务”进行对内政务、党务公开,公开了如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不是专人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1年,我镇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及时更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