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2-00200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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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清水县公安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清水县公安局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1,清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望、新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政信息公开服务,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我局通过县信用中国(甘肃)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主动公开自然人、法人行政许可13680条,行政处罚674条,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没有出现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审批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经股、所、大队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方能在网上进行公开,及时更新,对逐级审核把关后的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确保信息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要依托清水人民政府网站、清水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清水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顺应群众的新期盼,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制度化,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宝玲任组长,党委副局长纪海龙任副组长,警务保障室、政工室、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户政大队18个基层派出所等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长负总责,党委副局长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常态化。同时,工作中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成立了由局党委成员、纪委书记王小明任组长的监督评议小组,形成了局纪委、督察大队等共同参与的监督评议机制。

2021年度,我局在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等次为:合格;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1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4

行政强制

2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整体成效不错,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股所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公开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导致公安工作没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政策解读的范围和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业务人员水平不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维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学习,丰富内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多样化。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