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onganju/2023-00000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清水县公安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清水县公安局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2,清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水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政信息公开服务,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我局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清水县子站、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在线、清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500条。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把关制度,没有出现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是通甘肃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主动公开自然人、法人行政许可13300条,行政处罚357条,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没有出现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是深化“互联网+便民服务”。我局户政大队严格落实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实现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网上办理,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后台保障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及时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审批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经股、所、大队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方能在网上进行公开,及时更新,对逐级审核把关后的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不涉敏、不涉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要依托清水人民政府网站清水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在线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条例要求设置职能部门,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工作培训。我局对局机关各部门和18个基层派出所等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三是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常态化。同时,工作中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良好运转。

2022年度,我局在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2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7

行政强制

3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整体成效不错,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机制尚需健全完善。围绕贯彻新《条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是个别股所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公开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导致公安工作没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政策解读的范围和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

改进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维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是加强学习,丰富内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多样化。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