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czj/2026-00007
  • 发布机构:清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中法定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财政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5年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638条,包括在清水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财政预算217条、财政决算223条、项目绩效评价信息43条,涉农资金信息35条、政策文件等信息22条,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清水县财政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清水县财政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条,废止0条,截至目前有效4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5年度,清水县财政局主要依托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建设工作,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科学合法发布财政领域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5年,清水县财政局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机制,将各股室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比较单一。三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力求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清水县中山路9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037,传真:0938—7155155,电子邮箱:3932791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