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rensheju/2024-00007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清水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动放管服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热点回应。经统计,2023年度,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人社局子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35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12条,部门文件12条,通知公告69条,其他信息12条,稳岗就业28条,财政信息2条。开设“清水人社”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按上级要求能及时发布转载相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信息准确传播,通过“清水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相关信息27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股长)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与各部门、股室联系,做到协调周密、落实到位。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依法及时公开,我局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股长)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维护信息安全。严格执行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2023年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废止。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理合法合规;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三是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立足服务群众实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易获取、高精度、体验好的政务公开服务,在人社局三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5.监督保障情况

严把公开内容,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必须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公开。我局将不断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发布流程,切实做好人社信息发布,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稳妥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人社局五楼办公室,邮编741400,电话:0938 -7156365,传真:0938-7156365,电子邮箱:qsxrlzyhshb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