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wtgdhlyj/2024-00015
  • 发布机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持续抓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县文化和旅游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我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共1259条,其中:政务信息409条(包括:政策文件23条、部门文件20条、通知公告41条、共文化服务40条、其他信息25条、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6条、双随机、一公开243条、财务信息2条),政务服务事项80条,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253条,微信公众号403条,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数据15条、五归集数据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截至12月底,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平时运行过程中严格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废止数量及现行有效数量均为0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机制等,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菜单设置、内容更新、系统维护、信息编发、信息审核等,进一步提高网站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发挥文旅网络宣传矩阵联动作用。运用系统网络宣传矩阵,组织发动县融媒体中心等网宣平台,同步刊发我局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活动,统一行动、统一发声,推动文旅政策宣传应知尽享。

(五)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统筹谋划。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进一步加强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管理运营人才相对匮乏,在功能的发挥和网络互动方面不够顺畅;二是发布信息质量不高,内容表述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数量还有待增加,个别栏目信息数量较少。下一步我局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更加创新的思维培育人才,出台激励措施、打造成长通道,进一步强化培训,着力建设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政务网站及新媒体管理维护人才队伍;提高信息质量,做到更新快、内容精,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运营、维护,对政务网站、新媒体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推广交流好的做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管理维护,规范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的运行,创新信息内容和风格,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tsqs.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路65号,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356,传真:0938-7151356,电子邮箱:hl971005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