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sthjj/2022-00049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县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县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泰东路,邮政编码:741400;咨询电话:0938-75718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主动公开信息,大力宣传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新动态,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信息公开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7条,内容涉及项目受理、审批,环保整改、投诉举报、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其中,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信息79条,清水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2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信息499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788条,微信平台回复投诉问题12条,12369投诉答复7条。

通过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79条,主要涉及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问题整改等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情况、现场督察情况等,确保省市工作任务传达到位、落实到位。

通过清水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信息3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信息25条,开展工作情况信息14条。

  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788条,主要涉及业务工作运行情况。

  通过12345政务平台、12369投诉电话、微信平台回复各类环境投诉问题19条,涉及垃圾、噪音、空气污染等,目前,受理投诉问题均已办结,所有投诉已由相关办理部门按照问题归属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一是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各业务股室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信息公开职责,对公开信息进行逐层审核,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权威性,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五)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清水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公众平台等公开政府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采集、审核和发布,确保信息数量和质量,主要工作由局办公室管理。

  2019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对于信息 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是很准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 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

2、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使股、队、站各司其职,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